当前位置:主页 > 商业资讯 >

苏州市2023年度引才补贴开始申报

发布时间: 2023-06-14 15:09:47 来源:扬眼


【资料图】

苏州市2023年度引才补贴开始申报

6月14日,记者从苏州市人社局获悉,即日起至6月30日,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要求申报2023年度引才补贴。

根据规定,2023年度引才补贴申报对象为:在苏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教育、科研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。部省属、外地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在苏设立的独立法人、独立运作的分支机构,经认定后也可纳入支持范围。申请引才补贴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用人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,有对外公开、规范完整的人才引进及配套政策。用人单位应结合苏州市和本单位发展实际需求,制订《重点引才学科(专业)目录》,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。用人单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应采取协议年薪制、安家(购房)补贴等可量化的特殊支持政策,被引进人才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50万元(2021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),或安家(购房)补贴不低于50万元。用人单位一般员工的招聘不在支持范围之内。

用人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,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: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采取协议年薪制的,自首次合同履行之日起算,连续3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年薪总额的50%给予引才补贴。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给予安家(购房)补贴的,自首次合同履行之日起算,3年内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安家(购房)补贴总额的50%给予引才补贴。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分列名目支持的,可合并计算。用人单位同时采取上述两种方式的,可选择其中一项就高不重复申报。单个人才补贴总额A类最高500万元、B类最高100万元、C类最高50万元。单个单位同一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。
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

校对 李海慧

标签:

为您推荐

随机阅读
  • 最新资讯
  • 热门资讯
财经